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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都狮岭镇:烧把草5000元没了!一村民违规野外用火被重罚

2026/3/29 9:48:10

近日,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专职消防队接到报警:南航广州产教融合基地西北方向山体发生火灾。接警后,专职消防队、镇森林消防队、三防工作组等应急力量迅速响应,利用无人机精准锁定着火点,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明火扑灭,避免了火势进一步蔓延。

  经调查,这起火灾是村民钟某某在焚烧杂草垃圾引起的。当前正值防火关键期,钟某某的行为已构成“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”的违法行为。依据《森林草原防火条例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,狮岭镇执法部门对钟某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;同时,根据村规民约,钟某某还将被扣除今年的村集体分红。

  一把杂草焚烧,换来的是法律的严惩和经济的损失。春季天气干燥,草木易燃,野外违规用火极易引发火灾,不仅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,更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,违法者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  焚烧杂草、烧荒引发火灾,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:民事上需赔偿他人财产损失、火灾扑救费用及生态修复费用;行政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可被处以罚款、拘留等行政处罚;若造成重大人员伤亡、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生态环境严重破坏,还将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,构成失火罪,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,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。狮岭镇人民政府在此提醒广大市民:严禁在野外违规焚烧杂草、秸秆、垃圾等,严禁一切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行为。守护绿水青山,杜绝火灾隐患,需要每个人的自觉与坚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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